根据《关于“十班示范,百班达标”工程实施方案》(苏财院委学〔2023〕11号)文件要求,经学校“五育并举”指导服务中心评审,学校“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建设办公室认定,拟授予24大数据与会计3班等10个班级学校2025学年“五育育人”先进班级称号;25大数据与会计5班等110个班级学校2025学年“五育育人”合格班级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517-83858123(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