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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监控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10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员应按时上下班,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擅离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规定。

    二、监控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观察,对异常可疑情况作好记录并向楼宇值班员汇报

    三、监控员应根据他人提供的情况及从屏幕中观察到的可疑情况对电话报案及发现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火灾、事故等应迅速按照程序上报处理。

    四、监控员在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工作纪律。监控室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其他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来监控室的人员需经社区领导同意

    五、监控员应爱护使用的设备,以延长机器的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拆装设备,发现摄像头被移动,应及时调整

    六、在当班时主动做好监控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整洁。严禁在监控中心吸烟。

    七、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准任何人私自调阅监控。

    八、监控室所监控范围及摄像监视头的开关时间均属保密,严禁外传,更不准向无关人员介绍监控情况。

    九、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程序,禁止调整、改动监控系统密码等,发现异常及时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