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十班示范,百班达标”工程实施方案》(苏财院委学〔2023〕11号)文件要求,经学校“五育并举”指导服务中心评审,学校“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建设办公室认定,拟授予23大数据与会计3班等8个班级学校2024学年五育工作“示范班级”称号;23大数据与会计15班等79个班级学校2024学年五育工作“达标班级”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或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517-83858866(纪委)、0517-83858123(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