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大学生五育融合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 第二学期校级“文明宿舍”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1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一站式”学生社区育人功能,深入打造“文明宿舍文化品牌,以优异的成绩向我校建校60周年献礼,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学生评价改革实施意见(苏财院委〔20229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第二学期校级学生“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庆祝建校六十周年,争做校园文明使者

二、参评对象

我校2022级、2023所有学生宿舍

三、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0日—6月15日)

二级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利用班会课、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校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让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文明宿舍的创建中来,努力形成文明宿舍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宿舍创建阶段(616日—620日)

各宿舍对照评选要求,精心组织落实;宿舍布置做到高雅、美观,弘扬文明宿舍评比主旋律,营造舒适、温馨、健康、和谐、积极好学的宿舍氛围。

(三)院级“文明宿舍”评比阶段(621日—78日)

各二级学院通过学生社区教育管理工作中心工作简报、宿舍现场检查、宿舍成员日常表现等情况,自行组织院级层面“文明宿舍的评选,文明宿舍的评选比例不限,实施过程中学院具体负责评选后以学院为单位,由驻站辅导员于717日前将相关材料集中报送至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朱禹璇老师,由党委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集中组织终评。

(四)学校检查评比阶段(711日—718日)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结合各宿舍现场检查平时检查等情况评选出校级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不限,并于85日前在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评选条件

  (一)本学期“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体系的“力行、慎微、担当”指标无反向计分;

(二)本学期宿舍成员无通报批评、处分等违纪行为(以每日通报违纪内容为准,以截止到710日的违纪为准);

(三)本学期宿舍卫生未被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简报通报为“不合格”(以社区简报11-29期为准);

(四)评比期内,宿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宿舍不能参评“文明宿舍

1.宿舍成员中有违章使用电器或电热设备的;

2.拒绝配合学校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楼层长和物业管理人员日常检查的。

五、赋分办法

学校将对获表彰的宿舍及成员在“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体系-信息管理平台赋分获评“文明宿舍”荣誉称号的宿舍成员在“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体系信息管理平台中的“德育模块任务清单(班级层面)-习惯养成(D-3-力行(D-3-2)”条目中予以赋分。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的每人加1分,舍长加2分;被评为先进宿舍的每人加2分;被评为示范宿舍每人加3分;被评为标杆宿舍每人加4分。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024711